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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131  (第4/4页)
们溪酱长得超好看,用刷子写字也好看!动作辣么娴熟,一看就是练过的!    啊,我们的溪酱还辣么的有文化!    为了卖弄才华,彰显自己有文化,稍微懂点这方面知识的有志青年不停的在直播间里指点江山,看得其他吃瓜群众一愣一愣的。    有志青年一号:“溪酱刚写下的这句‘太华夜碧,人闻清钟’出自唐朝司空图的,说实话如果不是我最近在写论文,我根本翻不到这本书。”    吃瓜群众:……那是什么书?我是文盲,根本没有听说过呀!    有志青年二号:“……用刷子写字是什么鬼?那个叫毛笔好不好,是古代文房四宝之一。”    吃瓜群众:……略、略有耳闻!    有志青年三号:“目前,白同学已经默写到宋词部分了!其实我也一直很喜欢周邦彦的这句‘家住吴门,久作长安旅’呢。”    吃瓜群众:???不明觉厉!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上一章提到的那一首歌,真的不是忐忑,感兴趣的亲去网易云音乐搜索第五元素,三个单词的那首就是。这是电影第五元素里面的一段歌剧,由女高音和电子音合成,主要是我比较喜欢花腔所以提了一下!欧洲中世纪曾经很流行将没有过变声期的男子进行阉割,这种就是阉伶,阉伶歌手唱花腔非常厉害,有部电影叫,里面的歌都很好听就是剧情太尼玛……    ORZ本章写毛笔字描述参考了王力古代文化常识和一些网络资料,摸着良心说,我特么字,巨丑,尤其毛笔字。    第81章 我做O你当A 并肩行过山与水    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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